第一条 依照《“美丽铁路”手绘图大赛作品评审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评奖方式
所有复赛作品按照专家评分从高到低排序,结合专家推荐意见,由大赛评委会确定最佳创意奖、最佳视觉奖、最佳绘画技巧奖三个奖项及优秀作品奖名单。
第三条 评分标准
1.作品紧扣大赛主题,是以车站示意图或线路特色地图为内容创作的手绘作品。
2.作品构图完整、合理、和谐,遵循艺术性与实用性、趣味性与独创性。
3.作品正确运用手绘图创作要素,色彩构成合理、科学,位置标示误差小。
4.作品具有想象力和个性表现力,反映作者审美情趣和审美能力。
第四条 评分方式
1.路局大众评审和特邀评审分别对全部复赛作品打分(满分100)并注明每幅作品评奖的类别。
2.按照路局评审专家和特邀评审专家各占50%的权重,最终计算出每幅作品综合得分。
第五条 本细则由“美丽铁路”手绘图大赛评委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