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政府9日发布《陕西省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创新交通基础设施、市政设施、能源设施、生态环保、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的投资运营机制,综合运用价格、财政、金融等手段,降低社会资本准入门槛,营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投资环境。
7月3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扩大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铁路的实施意见》,国内铁路所有权和经营权全面向社会资本开放。此次陕西省发布的实施意见正是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社会法人、境外企业、在陕大型企业以多种模式参与铁路、城市城际轨道交通、资源开发性铁路和支线铁路的投资、建设和经营。充分利用铁路土地综合开发政策,以开发收益支持铁路发展,积极筹划设立铁路发展基金。按照市场化方向,不断完善铁路运价形成和调整机制。推进实施蒙西-华中铁路、西安地铁5号线、西安北客站至机场城际铁路、西安-铜川城际铁路、靖边-神木集运铁路、神木-瓦塘铁路和旅游轨道交通等吸引社会资本的示范项目。
全面放开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市场,推动自然垄断行业逐步实行特许经营,制定陕西省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加快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事业单位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企业化改革,推动投资、建设、运营和监管分离。对经营性项目,推行投资建设运营主体招商,政府不再直接投入;对准经营性项目,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股权合作等模式;对非经营性项目,允许民间资本采取捆绑式项目法人招标等方式进入。鼓励引入专业第三方机构进行整体式设计、模块化建设、一体化运营。
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股权合作等多种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城镇供水、供热、燃气、污水垃圾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处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公园配套服务、公共交通、停车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政府依法依规选择符合要求的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