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客运段制定落实“三重一大”实施细则

2016-01-05 来源:中华铁道网

为健全完善段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机制,规范议事决策行为,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有效防范决策风险。近日,呼和浩特客运段修订下发了《段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细则》,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决策作出了具体详细的规定。

该实施细则分为八章三十条,主要明确了党委会(扩大)会议、党政联席(扩大)会议决策事项范围、决策阶段、执行阶段各项步骤要求进行了细化。同时,采用自我监督、廉政监督、民主监督、职能监督四位一体的方式对领导班子及成员决策制度情况进行检查监督。针对决策事项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导致出现重大问题的、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等行为的,将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有企业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追求相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据悉,此项细则的出台有效强化了领导班子决策程序,提高了决策质量与执行效率起到了积极作用,营造了客运段民主管理的浓郁氛围,确保全段整体工作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