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加快铁路建设 改革创新加快建成现代铁路网

2016-07-19 来源:中华铁道网

近日,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我省铁路建设的意见》。未来一段时期,我省将通过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合理配置资源,完善投资环境,进一步加大铁路投资和建设力度。加快建成贵阳至昆明、重庆、成都、南宁等高速铁路,铜仁至玉屏、安顺至六盘水、贵阳至兴义等城际铁路,叙永至毕节、瓮安至马场坪等资源开发性铁路。

到2020年,我省将实现贵阳至周边省会城市及全国主要经济区2—7小时铁路交通圈,基本实现贵阳至省内其他市(州)中心城市1—2小时到达。到2030年,省内相邻市(州)实现铁路连接,全省铁路规模约7500公里,其中高速铁路约2500公里,全省铁路网基本建成。

记者:《意见》出台的目的是什么?对我省加快构建西南地区重要陆路交通枢纽有何重要意义?

吴强:“十二五”时期,在国家的大力支持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省铁路建设成绩斐然,贵广高铁、沪昆高铁贵阳至长沙段建成通车,在西南地区率先进入高铁时代。截至2015年,全省铁路营运里程达到3037公里,其中高铁里程达701公里,为我省实现经济社会后发赶超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较好的基础支撑。

但总体来看,由于我省铁路基础设施薄弱、历史欠账多,现有铁路发展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仍存在较大差距,铁路仍然是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瓶颈”和“短板”,铁路建设任务依然艰巨。

当前,国家正在深入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大力加强中西部铁路基础设施建设,我省铁路发展迎来新一轮的战略机遇期。省政府结合新形势,在此时期出台《意见》,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加大我省铁路投资和建设力度,进一步创新我省铁路投融资模式,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铁路建设,加快建成适应全省弯道取直、后发赶超、同步小康的现代化铁路网,提升铁路在我省综合运输体系中的骨干作用,充分发挥我省作为西南地区重要陆路交通枢纽的区位优势。

根据《意见》明确的目标,到2020年,我省铁路营业里程达到4000公里以上(其中高速铁路超过1500公里),实现贵阳至周边省会城市及全国主要经济区2—7小时铁路交通圈,基本实现贵阳至省内其他市(州)中心城市1—2小时到达。

到2030年,省内相邻市(州)实现铁路连接,全省铁路规模约7500公里(其中高速铁路约2500公里),快速便捷、通江达海的高速铁路网基本建成,我省作为西南地区重要陆路交通枢纽的地位将进一步得到强化。

记者:和以往我省关于推进铁路建设的政策措施相比,此次出台的《意见》重点是什么?有哪些鲜明特点?

吴强:当前,我省铁路建设主要依赖于国家和省的政府性出资,此次出台的《意见》重点是改革创新铁路投融资体制机制,广泛引进社会资本参与铁路建设,采取多元渠道筹资融资,进一步加大铁路投资和建设力度。围绕上述侧重点,《意见》的主要特点表现在:

一是大力推广铁路PPP模式。《意见》强调,要认真总结瓮安至马场坪铁路PPP项目经验,创新铁路PPP模式,支持采取PPP模式引进社会资本,为社会资本参与我省铁路建设提供了政策支撑和保障。今年7月中旬,省政府将举办贵州省铁路项目招商引资大会,推出一批条件相对成熟的铁路项目,吸引有实力的社会投资人以PPP模式参与我省铁路投资建设运营。

二是支持壮大贵州铁路发展基金。《意见》要求,省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规模资金作为基金引导资金,撬动保险、银行、信托等各类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参与我省铁路建设,力争2020年基金规模达到600亿元。《意见》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提供了政策支持,将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资铁路建设,满足建设资金需求,在较长时期内,贵州铁路发展基金将成为我省铁路建设的省级投资主体。

三是创新铁路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意见》提出,将铁路建设运营等公共服务事项由直接投入转变为购买服务,将铁路建设、筹融资、运营管理等服务内容纳入《贵州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意见》的这一制度设计,对于深化铁路投融资和建设领域改革,推动政府铁路公共服务供给方式转变,提高铁路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四是增强铁路投资主体投融资能力。与兄弟省(市)的铁路投资主体相比,我省铁路投资公司的资产规模小、基本没有营业收入、融资能力弱,难以保障我省铁路建设资金需求。《意见》明确,向省铁路投资主体注入省属优质资产,划入有关铁路省方股权,支持省铁路投资主体整合重组相关企业,开展资本运作、资产整合,增强铁路建设融资能力。《意见》要求,省国土资源厅要制定土地综合开发实施细则,并每年优先安排不少于200公顷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计划指标,指导省铁路投资主体编制土地综合开发方案,支持省铁路投资主体牵头负责省内铁路沿线土地综合开发。这一系列政策出台,将有力推动我省铁路投资主体逐步从投融资平台向经营实体性公司转变,进一步提升省铁路投资主体的投融资能力和偿债能力,更好服务我省铁路建设。

五是明确地方政府出资责任。《意见》提出,2016年及以后新开工的国家或省控股铁路项目,省内出资由省和沿线市(州)按照6:4比例分担。地方政府参与出资,更好地体现地方政府的责任,以更好地调动其参与铁路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六是明确地方铁路项目质量政府监督主体。《意见》提出,未纳入国家铁路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监管体系的地方铁路项目,监督工作由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成都铁路监管部门同意自行组织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这填补了地方铁路项目质量政府监督的空白,对保证地方铁路项目建设提供了质量监管的政策支撑。

记者:下一步,将如何有效推动《意见》实施,更好地助推我省构建现代化铁路网、助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吴强:首先,做好《意见》宣贯工作。督促各市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意见》的学习,结合部门职责,抓好贯彻落实。加大铁路规划、重大项目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道重点工程动态和重大建设成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铁路建设的良好氛围。

其次,分解细化落实责任。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意见》内容进行分解细化,制定责任清单,落实责任主体,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按照部门职责分工抓好贯彻落实,完成情况纳入对各市州、省直各有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再次,强化督促检查问责。省政府督查室要按照责任清单,强化工作调度和监督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书面调度,每半年开展一次现场调度,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督促检查。对工作部署落实不力、工作进展较慢、工作成效不明显、敷衍塞责的单位责任人进行提醒、批评,情节严重的将给予严肃问责,确保将《意见》精神贯彻到位、落到实处,为加快我省铁路建设,更好地助推我省构建现代化铁路网,助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